2021QC114招标公告中,
一、原:2.1项“
序号 |
物资名称 |
数量 |
2.1 |
红岩车 |
2辆 |
”
变更为:“
序号 |
物资名称 |
数量 |
2.1 |
红岩车 |
1辆 |
”
二、原第9条款付款方式中的:“5、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21年6月3日12:00 前到青山纸业办公大楼702招标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开标时间、地点:2021年6月3日14:30时(北京时间)在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于开标之前,将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送到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其他时间将不予接受。”
变更为:“5、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21年6月7日12:00 前到青山纸业办公大楼702招标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开标时间、地点:2021年6月7日14:30时(北京时间)在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于开标之前,将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送到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其他时间将不予接受。”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