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机毛布采购(2021GY031C)
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变更的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2021GY031C招标文件中,第10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以下变更:
原:“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信用良好的国内企业。”
变更为:“10.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信用良好的国内企业。10.2须在我司2#机生产线上试用过,能满足生产需要。”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