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试点龙头企业:
为做好2023年度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zoty中欧体育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造纸、纺织、化纤、丝绸、印染、食品、制糖、制盐、日用化工、日用轻工、zoty中欧体育机械维护与修理等专业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闽工信职改〔2023〕19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均可申报评审。
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自主申报评审。
二、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职改办或试点龙头企业评审委托函1份(县属单位的参评人员须注明)。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A4纸双面打印,复印件无效。
(三)《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一式30份(一律用A3复印纸297×420 mm打印),每份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章。
(四)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1.身份证,注明联系电话;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相关专业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材料(2002年后在国内取得并在教育部学信网能正常查询到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可只提供证书号码;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认证证明。在职学习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须提供各前置学历证书并在相关表格中注明);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能体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合同;5.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2019-202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各1份,国有企事业单位一律使用放入档案中的年度考核表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加盖委托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带原件备查。
(五)任现职称以来独立发表的专业技术论文1篇作为代表作(其中:县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对象可提供1篇未经发表、但独立撰写具备相当水平的论文或者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刊物原件1份,代表作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不体现作者单位与姓名、不盖章。
对符合闽工信职改〔2023〕19号文件学历破格条件第(1)条的申报对象,若以论文为条件申报的,须提交4篇正式发表的专业技术论文,并选2篇为代表作参评。
1.论文必须是聘任现职称后,公开发表在正式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本行业刊物或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论文,论文内容必须与申报专业及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一致,且结合申报者本人工作实践的具体内容。
2.所发表的刊物须有CN或ISSN刊号的正规刊物,且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认证结果(查询途径:国家新闻出版署→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期刊/期刊社→查看详细并打印)(https://www.nppa.gov.cn/nppa/publishing/magazine.shtml)。发表在增刊、套刊、电子刊和一号多刊等刊物上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可,刊用证明一律不收。
3.所申报的论文须经中国知网官网查询认证结果(查询途径:中国知网→输入论文提名检索→点击提名查看详细信息并打印)(http://www.cnki.net/),查询结果输出打印后,附在送审代表作复印件后面。我们会对论文的重复率进行随机抽查检测,检测结果提交评委会参考。
(六)体现在评审表或简明表中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贡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其中,应包含至少两项在任职期间担任过本专业的项目或技术负责人(应体现本人姓名)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凡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人员职称评价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6〕1号)文件中有关论文补充规定的人员,应列明符合的条款和具体项目、奖项与论文的替代关系。
(八)破格申报者应符合闽工信职改〔2023〕19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将符合破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成册,同时在简明表备注栏注明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哪一条款。
(九)符合《关于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闽人发〔2019〕2号)文件规定的高技能人才申报时,应在《评审表》《简明表》中注明情况、专业及证书号,资格证书应能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查询,并附查询结果。
(十)将申报材料刻录成光盘一并提交,光盘内容至少应含有:申请备案表、评审表、简明表和原件扫描件等,其中原件扫描件包括:委托评审函、身份证、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相关专业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至少要有两项体现负责人业绩材料中含有项目名称及参评人姓名和单位盖章的扫描页)。
以上申报材料的复印件(除论文外)均需与原件核对,逐项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上级主管单位职改办或人事部门查验原件,加盖上级主管单位职改办或者人事部门公章确认。报送材料应齐全,并将报送材料清单贴在材料袋上,材料清单上请标明申报专业、人员姓名、联系电话、所在单位、评审委托单位等信息。试点龙头企业可参照省管企业,由本单位盖章后直接向zoty中欧体育职改办提交。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相结合,具体如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网址:http://220.160.52.235:9080(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
2.申报流程:申报人员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个人申报》《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个人业绩库》进行申报,提前做好申报材料备份工作;用人单位按照《福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用人单位》进行核验;业务主管部门(含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和省直部门)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业务主管部门和组建单位》进行审核。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等各相关单位应及时在系统中审核申报信息,对符合条件的予以上报。
3.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220.160.52.235:9080/doc/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zip。常见问题及操作流程可至平台首页“政策文件”栏目查看。网上申报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服务工作人员,电话:19356504135,0591-87800113。如无法注册或登录"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请联系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公司,电话:0591-62623959。
4.网络申报分为“申报时间”、“审核时间”。请符合申报要求人员于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报名信息,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等各相关单位于审核截止时间前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上报。
(二)逐级现场审核
未经网上申报的材料,不予现场审核。
1.用人单位审核推荐。所有申报材料须本人诚信承诺并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并盖章,用人单位审查后将申请人基本情况、申报评审、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在《评审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内注明:“经公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日),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意推荐。”对提交的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逐项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推荐。评审材料须经厅(局)、总公司、龙头企业或设区市职改办现场审核(审核时间由上述单位自行确定),并在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签注推荐意见并盖章。
3.省zoty中欧体育公司职改办现场审核。对申报材料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需要补件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补齐,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申报时间及审核地点
网络申报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8月15日
网络审核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9月15日(上班时间)
现场交件时间:2024年8月10日至8月31日(上班时间)
审核单位:中国·zoty中欧(有限公司)官方网站职改办
审核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7层人力
资源部
联 系 人:林灵
联系电话:0591-87552340
五、答辩考核
(一)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闽人发〔2011〕78号)规定,凡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需参加答辩考核,答辩对象应准时到场,未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其申报材料不提交评委会评审。
(二)答辩考核内容,见闽人发〔2011〕78号文(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下载)。
(三)答辩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它事项
(一)任职年限(含业绩、论文等材料)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二)申报表格可在网址: http://220.160.52.235:9080 对应通知栏目下载。
(三)根据省政府有关高等院校、中职校(含技校)、省属科研机构等单位“评聘合一”的规定,凡我省上述单位申报参评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供相关空岗证明。
(四)往年评审未通过人员再次申报时,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中应补充新的业绩和论文材料,未补充新业绩和论文材料的不予受理。
(五)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2年内不得申报。已评审确认任职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其任职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请按本文件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请用完好的文件盒装袋,并将材料清单贴在文件盒上,申报材料不全和不规范、不按规定时间和程序申报的、其他不符合规定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七)请于评审结束后2个月内联系省zoty中欧体育(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职改办领回申报材料,否则视为同意代为销毁处置。
中国·zoty中欧(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
附件
申报zoty中欧体育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材料清单
姓 名: 申报专业: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委托单位: 时 间:
序 号 |
材 料 项 目 |
应送材料份数 |
高级 |
||
1 |
委托评审函、申报信息汇总表 |
1 |
2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
3 |
3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
30 |
4 |
1)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邮箱) |
1 |
2)现专业职务资格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 |
1 |
|
3)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
1 |
|
4)现专业职务聘书或聘任文件复印件 |
1 |
|
5)近五个年度个人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
1 |
|
5 |
送鉴定论文(复印件隐去姓名、单位,不盖章;破格申报的按文件要求提供;附中国知音网查询论文认证结果) |
原件1,复印件2 |
6 |
提交简明表中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
根据文件要求提供 |
7 |
破格申报人员,提供破格证明材料 |
根据文件要求提供 |
8 |
其他补充材料 |
结合自身情况提供 |
9 |
材料光盘 |
1 |
备注 |
1.简明表、审批表、备案表等可登陆福建省工信厅网站(http://gxt.fujian.gov.cn/)下载。 2.评审表、业务工作报告、年度考核表、论文复印件等一律用A4双面打印(复印);评审简明表用A3纸打印。 3.按清单准备申报材料,用完好的文件盒装袋,并将清单贴在档案袋上。 |